我要創造屬於我的幸福,不再受到二十歲前的記憶,別人的感覺批評,外在的失敗傷害而影響我心靈的完整和自由,我要我的心靈隨時都強韌浸潤飽滿,我是我心靈的主宰。
我要製造並享受生活的樂趣和生命的豐富,最大的前提是--不自己傷害自己,不做傷害自己的事,不招惹傷害自己的想法,不讓別人有傷害我的機會,不訂傷害自己的標準。
感情,這是我傷害自己的一大利器。我要禁止自己再拿它來傷害自己,我要給自己一年的時間,隔絕情感的外涉,在這一年裡任何人都無法引發我的情感,C之後沒有人再有資格讓我付出自我傷害的代價,等我訓練自己成為生活的強者後,我才能准許自己再談感情。這一年裡我也要讓自己的女性和男性調和得均勻,學習認同女性,然後重新在男女之間的人際網裡找到自己角色的定位。有愛,用真摯的友愛來補充感情,填補一塊塊寂寞的空白。工作,用專注的工作來取代感情,成為生命的首要核心。
這就是創造幸福。
--邱妙津《日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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